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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、防止“钓鱼”骗术
这类骗术的一般方法是:先与企业签定小额合同,认真履行,取得信任后再签大宗巨额合同行骗;或与企业签定大宗巨额合同,先付小额贷款、定金,或采取行贿、回扣等圈套骗取贷物。
5、要做好事前事后工作
商场上常有这样的情形:作为供方的你,不远千里,辛辛苦苦地把货物运到对方指定的地点,对方却以“货物质量差”等理由,把你的货物拒之门外,或者拒付货款。这多为需货方的欺诈手段。对付需方欺诈,除预先订好具体、明确、公平的贸易合同及封存自己货物样品外,还应请法律顾问或诉诸法院
6、铺面出租方防止租凭欺诈
签订出租合同,订好全面、完善的细则或条款,尤其必须在合同上标明铺面固有的设备、工具、贷物等固定资产的细目,说明其数量及质量,承包方使用范围,损坏赔偿方法等,说明铺面租金的义付方式,确定租金数额;请有关部门给予公证;收取定金或押金,以适当的人际交往方式了解所有租方成员情况。
7、铺面租赁方防止租方欺诈
签订合同前弄清对方出租铺面事由;了解该铺面最近经营状况,尽量找出对自己所经营项目不利之处;签订完备的租赁合同;请工商或公证部门对合同予以公证;租赁期满前几个月,请出租方以定金作为租金,不再另交租金,以防止租方在租赁期满后不返还定金或故意拖延定金返还日期。
8、运用理性的查证方式可以防止空卖骗术
一些骗子自己无货,却谎称有货,把需方领到码头、货场或仓库,把别人的货说成是自己的货行骗。受骗人的错误在于,有时过于相信感觉,认为亲眼所见,不会有假,而假象往往说混杂于这种感觉中。对付这种骗术,主要是打消感性错觉,通过理性的查证方式,弄清物品的真正主人,如请对方出示身份证和有关有效证明等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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